1、发挥妇联民主决策、民主协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维护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女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2、向学校党委和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女性的意见和诉求,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3、负责制定妇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妇联开展工作。
4、宣传和表彰女性师生先进典型,做好“巾帼建功”“三八红旗手““书香家庭”“最美家庭”等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选工作。
5、宣传、贯彻、落实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和省妇女代表大会的会议精神,完成上级妇联组织部署的工作任务。
6、负责做好妇联干部培训工作。
7、配合做好全校女教职工管理育人工作。
8、做好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