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部工作职责
1、负责家庭文明和家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的选树,倡导家庭文明,培育良好家风。(常态化开展,围绕第四行动)
2、“邻里守望姐妹相助”巾帼志愿服务等活动,让大家感受到妇联作为女性之家的温暖。(常态化开展,围绕第三行动)
3、负责家庭教育工作的协调与服务,促进家庭教育健康发展。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参与推进校外教育,推动全社会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重点开展,围绕第五行动)
4、配合开展家庭发展、儿童保护等相关工作,开展孤残儿童等特殊困境儿童、城乡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关爱服务。(协同开展,围绕第五行动)
总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庭部始终牢记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对于法律明确规定由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承担的工作,家庭部主要是协助和推动;对于多个主体都有责任或需要多个主体共同完成的工作,家庭部主要是协调和组织;对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的工作,家庭部主要是指导和监督;对于法律明确规定由妇联承担的或者对于促进家庭教育有示范引领意义的工作,家庭部将进行具体的组织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