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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信息:【发布日期:2018年08月21日 15:09 浏览量: 】

镇妇发〔2017〕60号关于开展第五批镇江市“书香家庭”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镇江市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江市妇女联合会

镇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镇妇发〔2017〕60号





                         



关于开展第五批镇江市“书香家庭”

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妇联、文广新(体、旅)局,镇江新区妇工委、文化旅游局,市级机关妇工委,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书香镇江建设,引导广大家庭传承读书好家风,营造家家户户多读书、善读书、读好书的浓厚氛围,市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妇联、市文广新局决定联合开展第五批镇江市“书香家庭”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市城乡家庭(已命名的镇江市“书香家庭”不再参评)。

二、推荐标准

1.家庭置有书柜(书橱),藏书量不少于500本(册)。

2.家庭成员热爱读书,每人日均阅读时间1小时左右,每人每年阅读图书量不少于15本(册),学有所获,学以致用,阅读成果显著。

3.家庭成员发挥读书表率作用,积极参与并组织各种形式的阅读推广活动,带动身边人读书学习。

三、推荐办法

1.组织推荐。各辖市区妇联、镇江新区妇工委、市级机关妇工委对照分配名额,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择优申报,各有关单位酌情推荐(名额、推荐表见附件1、2)。

2.家庭自荐。由家庭对照推荐标准自主申报(名额不限,家庭自荐表见附件3)。

3.主办单位对所有申报家庭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和公示后确定最终名单并适时表彰。

四、相关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把推荐评选“书香家庭”作为培育最美家庭,树立良好家风的重要载体,积极协调媒体开展宣传推广,广泛发动基层家庭参与评选活动。精心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讲座、亲子共读、邻里阅读活动,深入挖掘普通家庭读书求智、诗书传家的好家风好故事,培树一批具有代表性和示范导向作用的“书香家庭”典型。

2.组织推荐需提交推荐表(A4纸打印,一式二份)、家庭书橱藏书、家庭成员阅读场景照片3—4张,报至市妇联儿童部;家庭自荐需提交自荐表、家庭书橱藏书、家庭成员阅读场景照片3—4张,发送至市妇联儿童部邮箱576022126@qq.com。

3.推荐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22日。

联系人:沈晨    联系电话:84418315

附件:1.镇江市“书香家庭”组织推荐名额分配表

2.镇江市“书香家庭”推荐表

3.镇江市“书香家庭”自荐表

镇江市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江市妇女联合会

镇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1

镇江市“书香家庭”组织推荐名额分配表

地  区

书香家庭推荐数(户)

丹阳市

5

句容市

5

扬中市

5

丹徒区

5

京口区

4

润州区

4

镇江新区

4

市级机关

4

其他

4

合   计

40


附件2

镇江市“书香家庭”推荐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户主姓名

家庭人数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家庭藏书量

(册)

家庭每人日均阅读时间(小时)

家庭每人每年阅读图书量(册)

家庭读书

情况简介

(此处填写200字以内,另附2000字以内详细事迹材料)

推荐词

(家庭填写,200字以内)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主办单位

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镇江市“书香家庭”自荐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户主姓名

家庭人数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家庭藏书量

(册)

家庭每人日均阅读时间(小时)

家庭每人每年阅读图书量(册)

家庭读书

情况简介

(此处填写200字以内,另附2000字以内详细事迹材料)

自荐词

(200字以内)

家

庭

承

诺

本人及家庭成员自愿向社会公开上述所填资料,并保证所填资料的真实性。如果所填资料经核查属不实或虚假信息,本人及家庭则自动放弃入选“书香家庭”的权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户主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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